1.学习先进典型,开展警示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切实抓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具体意见》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教育、提醒、警示、查处”八字方针,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坚持做到关口前移、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在打牢党员干部思想基础上下工夫。用好医生韦加宁、乔淑萍等先进人物、先进典型作为思想上的一面镜子,工作上的一把尺子。学习他们真心诚意、勤勤恳恳、求真务实地为人民办实事的工作态度,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学习他们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模范行为和高尚品德,教育班子及班子成员从我做起,忠于职守、忘我奉献。同时,以靖大荣、庄玉斌案等典型案例在班子及班子成员中深入开展了警示教育,防微杜渐。通过学先进,反腐败,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自警、自省、自励、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2.落实一岗双责,抓好领导班子的廉政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负责,履行“一岗双责”。明确责任主体,增强“一把手”负总责的意识;明确责任内容,增强领导班子负全责的意识;明确追究的范围,增强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的意识,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根据市卫生局党委统一要求,成立了由所党政主要领导、组织人事、办公室、稽查等职能部门参加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做到体系健全、责任明确,从组织上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制度建设,通过党员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渠道,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所领导班子分别以集体和个人的名义向党组织和全所干部职工做出了“保证自身廉洁自律的公开承诺”,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增强领导干部的自我约束力,主动接受监督,做出榜样。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廉、评廉、考廉工作,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作出总体考评。
按照《徐州市卫生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分解意见》的要求,将全年的工作任务,分解下达给每位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所总体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做到了人人有责任,个个有目标。
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全部推行了考察预告制度、任前公示制度、任免干部票决制度,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严格履行干部任免报批手续,不断完善和规范任免干部决策程序,有效杜绝了跑官要官现象的发生,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抓好重点岗位防范,落实廉政责任制。
规范行政行为,实施有效监督。严格按照《徐州市卫生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徐州市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试行)》、《徐州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徐州市卫生局首问负责制》等规定,对于涉及行政许可、执法监督的权力岗位,加强监督,通过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事前公示制度、听证制度,增强透明度,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取信于民,杜绝假借行政执法权力进行的权力寻租行为。加强了卫生执法质量建设、改变工作作风、强化日常监管,公开公正执法。借助网络平台,在徐州卫生监督网公开办案流程、卫生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卫生知识,实行网上投诉受理,公布查处非法案件情况,极大打击违法行为,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制度,保障各方面的监督畅通有效。切实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落实。职工代表参与单位民主管理、工作评估和重大问题的决策,有效提高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力度;继续推进“阳光政务”工程,落实事务、政务公开制度,同时积极开辟社会公众监督渠道。
(五)以文明单位创建为动力,树立全所服务大局意识
文明单位创建,不仅凝聚人心,也是树立卫生监督机构良好的形象,激发单位活力的重要手段。在全所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本人充分发挥全所每一个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窗口创建、岗位创建、党小组创建等为文明单位创建单元,促进了每一个职工文明创建的意识,从而形成了全所创建的强大动力,通过文明单位创建,全所面貌崭新,服务意识、公正意识、廉洁意识得到了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