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古代诗歌   名言名句  日记100字  员工手册
 
当前位置:学学咯公文写作网报告总结计划述职述廉报告经济犯罪侦办工作论文--浅谈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审查» 正文

经济犯罪侦办工作论文--浅谈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审查

[09-19 22:36:39]   来源:http://www.xuexue6.com  述职述廉报告   阅读:6947
概要:三、对立案审查结果的处理 经侦部门对受理的案件,经过审查,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一)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立案侦查。 (二)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24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再办理手续,移
经济犯罪侦办工作论文--浅谈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审查,标签:领导述职述廉报告,局长述职述廉报告,http://www.xuexue6.com
三、对立案审查结果的处理
经侦部门对受理的案件,经过审查,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一)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立案侦查。
(二)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24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再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三)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接受单位应当在立案审查的期限内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应及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有关机关应予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控告人。
对于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予立案理由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将说明情况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成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
对于行政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经侦部门要在接受移送之日起3日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并退回案卷材料。
四、立案审查的注意事项 
(一)依法调查,增强责任意识
依法受理涉嫌经济犯罪的控告、举报以及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是经侦部门的职责和义务,经侦部门不得推诿、拒绝。同时,经济案件错综复杂,极易产生违法办案的问题。所以,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严禁插手经济纠纷。经侦部门绝不能受地方保护主义的特权思想影响,将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做出民事裁决的经济纠纷案件受理;更不能以办案经费紧张为由,通过受理经济纠纷案件,帮助原告方追债,从中获取追债提成、“赞助费”等“好处”。受理案件时,要主动核实人民法院是否已经受理或做出民事裁决,对于确实存在经济犯罪问题的,可以要求事主向人民法院请求向公安机关出具案件移送函。公安机关发现经济犯罪嫌疑,与人民法院已受理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系同一法律事实的,应当说明理由并附有关材料复印件,函告受理或作出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同时,通报相关的人民检察院。
二是注意保障被控告、举报对象的合法权益。经济犯罪立案审查是对被控告、举报对象是否涉嫌经济犯罪的一种“可能性”的调查,举报人提供的材料只是一种“线索性”的材料。《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指出,立案审查确实需要向被控告、举报对象了解情况的,不得影响被控告、举报对象的正常工作或者生产经营。需要向被控告、举报对象调取证据材料的,应当征得被控告、举报对象同意;被控告、举报对象为单位的,应当征得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同意。
三是严格遵守有关期限。《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对立案审查期限作出了7日、30日、60日不等的规定,经侦部门一定要认真把握。在接到举报、控告后,应将迅速开展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
四是防止有案不立。经审查,确实存在经济犯罪嫌疑需立案侦查的,绝不能当作经济纠纷按“民事诉讼”处理,放纵不法分子,危害社会经济生活,破坏刑事执法的严肃性。
(二)讲究策略,增强保密意识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立案审查一般不公开进行,不直接与被控告、举报对象联系。在立案审查阶段,由于调查措施、手段有限,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侦查手段;又由于经济犯罪被控告、举报对象往往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较强的社会背景,人际关系复杂,反侦查能力强,一旦察觉公安机关对其调查,就会迅速采取串供、销毁证据、转移财产等反侦查措施,甚至调动其较强的关系网阻挠公安机关对其查处;因此,要尽量隐蔽侦查人员的身份和调查工作的意图,不触动被控告、举报对象,不泄露所掌握的证据。
实践中要根据举报线索的具体情况,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线索专控,严格做好保密工作。无论是举报控告材料,还是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在案件受理后就必须确定侦查人员,确定知情人员范围,不仅对经侦部门以外的人保密,在经侦内部也要注意保密。负责调查的侦查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不随意暴露工作措施,随便议论案情,尽可能对举报线索查处内容保密。这样,既有利于以后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办案成功的把握,也有利于在调查结果证明被调查对象无辜时掌握主动权,使得侦查部门可进可退。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Tag:述职述廉报告领导述职述廉报告,局长述职述廉报告报告总结计划 - 述职述廉报告
 
 
[ 快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评论

 
分类导航
最新更新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范文 | 管理 | 知识 | 作文 | 祝福 | 学习方法 | 诗词 | 幼教 | 英语 | 语文 | 试卷 | 教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