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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标准(试行)

[09-19 21:44:32]   来源:http://www.xuexue6.com  调研报告   阅读:6277
概要:9消防档案管理各单位必须建立的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9.1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 9.1.1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档案。9.1.2有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和单位总平面图等档案。9.1.3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齐全。9.1.4有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档案。9.1.5设立消防设施器材台帐,明确数量、
地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标准(试行),标签:调研报告怎么写,农村调研报告,http://www.xuexue6.com
  9消防档案管理
  各单位必须建立的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9.1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
  9.1.1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档案。
  9.1.2有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和单位总平面图等档案。
  9.1.3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齐全。
  9.1.4有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档案。
  9.1.5设立消防设施器材台帐,明确数量、类型、位置、管理责任人等。
  9.1.6有专职(义务)消防队档案。
  9.1.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档案。
  9.1.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1.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档案。
  9.2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
  9.2.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9.2.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9.2.3有关燃油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9.2.4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9.2.5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9.2.6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9.2.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9.2.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台帐及检查记录。
  9.2.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9.2.10历次火灾情况记录。
  9.2.11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9.3档案管理与保管
  9.3.1各单位要确定消防档案保管人员,档案保管处应清洁、干燥、远离火电源等不安全地点。
  9.3.2对流动保管的巡查记录等档案,交接班时要有交接手续,不得丢页。
  9.3.3对往年的档案不得丢弃、毁损,要保存10年以上。对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审核手续、法律文书等要永久保存。
  
  
  
  
  
  
  
  
  
  
  
  
  
  
  
  
  
  附录A: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意见报告书
  
  地区消防支队:
  我单位按照《****省****地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标准》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进行了全面、仔细地检查,我单位认为消防安全符合(不符合)要求。
  我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还存在如下问题(隐患):
  
  
  
  现我单位已开始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保证在 年 月 日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期间,我单位将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消防安全。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单位消防安全检查人:
  
  
  (公章)
   年 月 日
  
  
  本报告书一式两份。单位自行存档一份,一份交当地消防机构备查。
  附录B 建立专职消防队的规定
  
  根据《****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下列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
  (一)大中型发电厂、民用机场;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大中型企业;
    (三)储备重要物资的大中型仓库、基地;
  (四)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十公里以外的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五)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十公里以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其他大中型企业。
  根据20**年4月28日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一项的规定:
  发展公安、专职、志愿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凡未设立现役公安消防队的县(市、旗),要建立地方专职消防队;东部地区的乡镇和有条件的中西部地区乡镇要建立多种形式的专兼职消防队,使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成为我国乡镇和农村扑救火灾的重要力量。
  
  附录C 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以下内容摘录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修订版)适用于:
  一、九层及九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二、单层、多层和高层工业建筑;
  三、地下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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