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资部门处境难,出资人职责难到位
新的国资监管体制的重大成果就是成立国资委,由国资委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话虽简单但是理解执行还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对国资管理体制的理解本来就是一项艰苦的脑力劳动,需要大量的知识储备,很难把这一体制的内涵在短时间内在社会层面包括政府部门得到有效理解和普及。要扭转多年来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的局面,实现统一过渡到由出资人监管,是一个需要从大脑根子解决问题的艰难“洗脑换脑”工程。国资委作为新的政府特设机构,由于其出世涉及到诸多部门的利益职能调整,所以从提上政府议事日程的那一天起便进入艰难期。职能的设定争议大、监管范围的取舍争议大、档案及工作的交接推动难、面上工作的开展举步维艰,部门难以放权,企业难于接受。区县国资委与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势必出现一个较长时期的“拉锯战”。拉锯的结果很有可能导致旧体制的复辟。企业也还很不适应。长期以来,由于出资人缺位,使国有企业经营者淡化了“放牛人”的意识,渐渐养成了一种游离于大股东之外的“坐山”格局,对于新的出资人的出现,认识不到位,尊重共事不够,不能很好地处理好放“牛”人与“牛”老板的关系,国资委参与决策难。要真正实现出资人职能到位,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树立起出资人权威,国资委还有一艰难的过程。
(五)片面强调抓监管,突出抓发展不够
政府赋予国资委的职能,就是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受旧管理体制的惯性影响,作为出资人,在适应新的国资管理体制上还存在较大差距。对出资人角色理解不深不透,对于如何履行出资人职能思考不够、思路不宽、行动不快。习惯于坐在办公室翻条条款款搞审批。乐于和习惯了审批和权力,不屑于懒于服务和协调,有一种高在企业之上的官僚衙门作风。片面强调抓监管,把条条款款视为尚方宝剑,就资产管资产,就人管人,就事管事,未能很好地把管资产、管人、管事与管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抓监管与抓发展两张皮。片面理解资产所有者职能与经济管理职能的分开,认为经委抓了经济运行国资委就不抓,把国资委完全视为一个政策管理部门,视为一个监督机构。介入企业的思路不多,方式不够,更多地是履行一种法规明令的条文审批,参与重大决策乏力而脆弱,出资人角色浮在其表。这是区县国资委容易犯的一个通病。作为出资人,本应是与经济距离最近的一个特设部门,但抓企业的战略发展不够,研究企业的经济运行不够,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够,集中力量抓企业大事不够,抓招商引资工作不够,抓资本运作不够,抓安全生产不够,出资人职能停留在原来的经济管理职能上。
二、当前区县企业国资监管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旧的国资管理体制的影响根深蒂固,新的国资监管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定型,企业国资监管处于重要转型期,是区县企业国资监管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起来:
(一)旧的国资监管体制的弊端暴露。长期以来,国有资产分散管理、多头管理,甚至无人管理,造成国有资产家底不清、国资监管政策执行情况不一,国有资产监管失控,国资管理水平停滞不前。国资监管积累的问题越来越多,久而久之形成恶性循环。尤其是长期的被动状况助长了企业及政府对国资监管一些根深蒂固的消极意识,给国资监管工作带来了难以走出的误区。
(二)新的国资监管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新的国资监管体制。新体制的建立收效还有一相当长的过程。政府各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新体制的认识理解在短期里难于奏效。目前各地组建国资委的工作才接近尾声,对国资委的职能完全认可确立还有一不小的过程,配合新体制调整还有一系列配套制度有待完善,探索中的国资监管工作难免存在不少问题。
三、加强当前区县企业国资监管的对策建议
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新的国资监管体制,为加强区县企业国资监管定位了一条更好的道路。改革旧体制,建立新体制,开创新天地。目前区县党委、政府及国资部门很重要的任务就是消化理论成果,摸清国资家底,创新监管机制,加快经济发展,形成齐抓共管国资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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