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粮食调控(统计)工作总结
加强宏观调控,保障粮食安全,是市场化条件下粮食行业坚持以人为本,建 立和谐社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面对新形势下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认真总结,积累经验,认真分析粮食流通的多元化、多层次结构形势,研究分析工作重心、工作难点,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粮食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全市粮食干部职工齐心协力,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政策,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20**年粮食调控(统计)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粮食调控管理工作
(一)加强地方储备粮的轮换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试行)》,按照20**年省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组织实施,督促和指导承储企业积极入市收购;二是根据《四川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试行)》、《泸州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及时下达了20**年省、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指导承储企业制定切合实际的轮换方案,到20** 年12月末全面完成了省、市、县级储备粮的轮换工作;三是指导县区完善区县储备粮管理,适时实施轮换,确保储备粮的质量;四是进一步完善各级地方储备粮的监管制度,组织进行储备粮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储藏安全和质量检查,确保我市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储藏安全、质量良好、管理规范。
(二)完善价格监测网络的建立。为了有效监测我市辖区的粮油价格行情,分析其价格走势和预测供需状况,提供政府决策参考和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全市建立了固定价格监测点83个,形成了粮油价格监测网络,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同时,组织对本市粮食监测直报点监测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指导直报点采集、上报工作。并于11月15日启动了价格日报制,在第一时间撑握了市场粮油价格。为各级领导及时提供了决策依据。
(三)加强粮食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是修改完善了粮食应急预案。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应急预案》和《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精神,修改制定了《泸州市粮食应急预案》。二是规范粮食应急管理。我们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各地加强和完善粮食应急管理工作的措施意见,指导县区充实和完善了粮食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三是为了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的粮油应急能力,确保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的原则,下发了(泸市粮函[20**]188号)文件,开展了全市应急网点的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粮食局重新与省、市、县(区)粮食应急预案指定的应急粮食储备、加工、供应的46个企业(经营户)签订了应急责任合同,对已经不适应的市、县应急网点进行了调整,这样更有利于应急粮源的及时调度、加工、运输和组织供应。
(四)督促和指导粮食购销工作,确保粮食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根据省局下达我市粮油购销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下达了各县区粮油购销目标任务,定期通报完成情况,深入县区和企业分析粮食供需形势,督促指导企业积极入市收购粮食,跨区域采购本地缺口品种粮食补充市场,搞好粮食购销工作。20**年完成粮食收购30.44万吨,占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69.11%;销售粮食39.65万吨,占省下达目标任务的220.28%,维护了我市粮食市场供应和粮食价格的基本稳定。
(五)加强了信息宣传工作。认真做好了大、小春价格分析预测和与上年同期价格比较以及特殊月份价格分析工作,全年上发省局信息26篇。其中:省局推荐给国家粮食局5篇。上报“川南粮油在线”信息45篇,市政务信息采用1篇。编粮油信息及粮油工作简报17期。
二、狠抓统计基础工作
(一)加强统计培训。一是组织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学习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方案有关知识,为搞好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打下了基础。二是组织培训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有关规定,按照不重不漏的原则,就具体业务的统计处理进行讲解和口径的统一,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我市粮食流通实际奠定了基础。三是培训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统计监督检查实务,提高粮食流通统计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素质和能力,以适应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工作需要。今年十二月,在接受泸州市统计局对《泸州市基层单位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标准》检查中,复查合格,继续保持“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市级达标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