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年工作总结暨20**年工作要点
20**年,在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取得了“机构设置规范、编制总量不超、在编人员减少、供养系数下降、业务名列前茅”的成绩,较好的完成了20**年县委、政府和编委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八年主要工作
一、抓落实、求突破、机构编制不断创新
(一)深化各项改革,科学调整布局
1、狠抓落实,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意见〉》、《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银川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六厅局《关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竞争上岗和分流安置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县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在区、市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实施自治区优势农产品发展战略,银川市两强多优农业发展战略,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科学设置机构,优化队伍结构、合理配置农业技术推广资源,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生产力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革后,我县共建立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25个,核定编制180名,其中县级7个,核定编制106名,乡镇级18个,核定编制77名。全县145 名技术人员参加竞聘,签订聘用合同112份,聘用专业技术人员112名。20**年3月我办将这77名编制全部从乡镇上划农、林、水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所有乡镇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占编人员也由业务主管部门双聘双考核。20**年自治区对我县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进行全面验收,各项指标全面达标,为我县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改革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积极探索,开展专项调研工作。我们多次协调纪检、政研、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分别到乡镇和部分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进行调研,寻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乡镇机构改革的新思路、新办法和有效途径。
3、求真务实,稳步推进改革工作。一是积极协调,争取我县人防机构单独设置;二是经自治区编办批准,将原农机站的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管理职能和人员移交公安局管理,成立永宁县低速车辆管理站,为永宁县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三是完成了森林派出所和物价检查所的机构改革工作,将事业编制置换为行政编制;四是参与市场管理中心的改制工作,落实部分财政供养人员的安置工作。
(二)创新工作思路,提升服务水平
1、积极争取机构和编制。一是为解决我县日益突出的环保问题,我们利用各种机会向自治区编办反映情况和争取支持,力求解决我县环保机构的设置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我办提请编委会研究,给永宁县环境保护所增核5名事业编制,以解决环保工作人员短缺的局面;二是针对公检法部门编制和领导职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机关单位机构编制存在的问题,我们多次向自治区编办提出申请,协调解决。经多方争取,自治区编办共给我县增加政法专项编制15名,其中:公安局增加7名,法院增加5名,检察院增加3名。三是针对我县文联未纳入机构编制管理,未设置健康教育监督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等问题,积极向自治区编办申请,协调解决。四是积极完成公安局内设机构报批工作。
2、重新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核定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宁政发〔20**〕77号)精神,同时结合“两基”迎“国检”工作,我们对全县各中小学的学生数、班级数和教职工人数及教职工上岗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核实,提请编委会研究,科学合理地核定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同时,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两基”迎“国检”工作。
3、科学合理配置编制。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经过认真调查研究,我们提请县编委会核定了政研室、工商联和人防办的编制。对职责任务增加的6个事业单位增核事业编制12名。
4、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坚持树立“编制为人才所用,确保人才使用编制”的观念,突出高素质人才的吸纳和引进。配合人事部门做好事业单位的人员招聘工作,积极到自治区编办协调,重点解决我县建设与环保、教育、卫生、文广等系统的人员招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