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在做好日常巡视检查的基础上,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介绍机构、砖瓦窑厂非法用工、非法使用童工、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法行为。同时,通过建立完善的清欠工作机制,有效地遏制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二是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力度,对违规用人单位的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三是加强郑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对郑州市企业在执行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信息进行采集,对1451家企业进行了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评选出A级企业69户。四是重点推进矿山等高风险企业的参保工作,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大了扩面征缴和清欠力度。五是完善网上举报制度。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中心直接受理劳动者的网上举报投诉,拓宽了举报投诉渠道。
(十一)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信访接待和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健全和完善劳动保障信访制度,狠抓了《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今年的信访工作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制定下发了《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行“一把手”工程,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规范了信访工作办公制度,实施了信访接待“首问责任制”;组织经办机构信访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加大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力度,探索拓宽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渠道。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工会维权服务站的通知》,在全市乡镇(街道)工会建立“职工维权服务站”, 在市总工会设立了“郑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派出仲裁庭”,多方协助调解处理劳动纠纷,提高了办案效率,缓解了仲裁机构办案力量不足的压力,使大量的劳动争议纠纷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这个渠道得到调解、化解;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对集体鉴证的企业采取上门服务、现场办公,受到了各方的好评;加强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劳动争议仲裁院筹建工作取得初步进展。
(十二)完善制度,加强协调,增强协作,机关综合服务和管理能力上新台阶。积极探索机关政务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新模式,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全局宣传工作成绩突出,进一步树立了我市劳动保障工作新形象;按期完成郑州市劳动保障应急处置预案的制订工作。财务管理规范严密,研究制定了《郑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与管理;贯彻实施《郑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部门集中采购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全面提高我局干部职工政治理论素养和水平;党建工作扎实,基本实现了党组织管理、党员管理、申请入党人管理、报表管理的规范化;机关学习气氛浓厚,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多彩。建立局纪检监察谈话室,制定出台了《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的办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落实廉政建设目标;设立局政风行风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人事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对局系统部分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对局属8个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能力建设得到加强。积极制定劳动保障有关政策,认真做好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答辩工作;实施行政案例点评制度,全年点评案件4期;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时限结案率达到95%。以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服务为宗旨,认真组织老干部开展政治活动,努力为老同志排忧解难、多办实事,老干部队伍思想稳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矛盾突出。劳动力供大于求的问题很难在短期内缓解,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难度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严重阻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在具体操作和落实上仍需进一步完善;现有劳动力市场还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和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社会保险任务艰巨。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比较窄,扩面征缴难度逐年加大;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日渐突出,不少困难群众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社保基金总体支撑能力比较脆弱,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无力缴费,严重影响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转;机关社保工作由于缺乏足够的政策依据,推进困难。
(三)职业技能培训力量不足。劳动力技能水平普遍偏低,高级工以上的技能人才总量短缺,局属技工学校资源整合工作困难较大,需要多方面的支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还需要继续规范。
(四)劳动用工管理亟待加强。我市收入分配关系尚未完全理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还不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基础比较薄弱。劳动关系日趋多元化、复杂化,少数非公有制尤其是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不愿为劳动者办理相关的手续,侵权问题时有发生。
(五)维权工作任重道远。劳动监察和信访仲裁工作还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和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今后仍将面临十分繁重的任务。劳动信访和争议案件数量快速上升,工作人员严重不足。
(六)金保工程建设自身力量不足,需政府进一步给予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