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管理中,支队建立了电话点名制,每周坚持不定期对基层干部电话点名,由支队政治处或值班首长实施,有时通过无线网点名,有时直接打基层单位的电话点名。对一次不在位的,全市通报批评,两次的到支队作检查,三次以上者,不仅调离原岗位,而且推迟半年晋衔、晋职,有力防止了干部的离兵、离营现象。同时,我们还开展评选“基层一对好主官”活动,每年两次由战士民主推选,年终支队党委综合考评,评出五对“基层一对好主官”,从而使基层大、中队主官自觉摆正位置,用权不争权,补台不拆台,有力地促进了部队基层班子建设。
(二)突出了士官管理的重点。新的士官制度实行后,部队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加强管理,引导士官摆正位置,强化骨干意识、表率意识是面临的首要问题。为此,我们着重抓好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把质量关,在“入口”上下功夫。我们在士官选取中坚持落实“三个优先,一个达标”:即经过培训的优先,具有专业技术的优先,担任骨干的优先,选取高一期的必须在各年度内考评均达到“称职”以上标准。并坚持宁缺勿滥,做到“四有四不”(有申请、有推荐、有考察、有审批,不降低标准,不暗箱操作,不看表象,不搞变通),坚决抵制说情风、递条子、拉关系、打招呼的不良现象,确保士官队伍的高素质。如2000年底,永新县消防大队战士王西杰,平时作风散慢,自我要求不严,在士官选改时,到处找人说情、拉关系,但支队坚持原则,充分重视群众意见和考评结果,按排他退伍。
二是注重传帮带,在发挥作用上下功夫。我们让士官担任思想工作小指导员、训练场上小教员、科技文化小辅导员、日常生活小管理员,经常给他们压担子、交任务、传方法,充分调动了士官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成为训练的教头,管理的助手,工作的模范。在工作中,我们严格落实谈心交心、定期分析、述职评议、检查讲评、综合评定、末位帮教的六项措施,促使各级士官摆正位置,扎实工作,每年全市部队有80%以上的士官立功受奖,评为先进典型。
三是严格落实《规定》,在依法管理上下功夫。我们依据《士官管理规定》、《官兵行为十五个严禁》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士官管理,坚持强化士官的“兵”意识,把士官与义务兵同等看待、同等要求,在管理上不搞双重标准,工作上不搞个别对待。凡发现一级士官穿皮鞋和使用手机、BP机的,一律收缴。2000年,我们在基层访察中,共收缴了2部手机,3部BP机,3双皮鞋、2套便衣、5根非制式皮带,并对这些士官在全市通报批评,推迟半年晋档,有效防止了士官生活上搞特殊化。同时,我们及时制订了《士官管理考评标准》,对各类士官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实行跟踪考评,每周评比、每月公布、每季综合讲评一次。支队司令部还坚持每月对所有士官进行综合督查一次,对考评成绩差、表率作用不强的,不仅全市通报批评,而且推迟晋衔晋级,情况特别严重的,将取消士官资格。
三、狠抓“四个落实”,管教并举促管理
(一)狠抓了条令教育的落实。我们加强了条令条例的经常性学习:一是集中时间系统学。每年新兵入伍都要集中一定时间,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地学习条令。二是把握重点反复学。对军人职责、纪律奖惩、行为规范、日常制度、安全工作等重要内容,组织官兵反复学习。三是抓住时机集体学。充分利用季节交替、重大节日、兵员补退等重要时机组织学习。四是发现问题及时学。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生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五是坚持制度经常学。认真落实“每周条令学习日、每月条令考试日”制度,保证条令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六是形式多样灵活学。采取组织条令知识竞赛、学条令体会演讲、广播板报宣传、队前提问等方式,增强学习效果。确保官兵真正学懂条令内容,吃透条令精神,熟悉条令要求,掌握条令标准。自公安部消防局《兵员管理规定》和《士官管理规定》下发后,支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市部队学习贯彻。在学习中,坚持周有学习,周末考试的制度,并要求每个士兵、每个士官都必须原原本本地学习一遍,做到三本齐全(学习记录本、心得体会本、作业本)。司令部在访察中,经常采取抽考、提问形式检验学习效果,有效地提高了全体士兵、士官的学习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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