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开展打假治劣,违法行为得到更好治理。今年,我们将监管重点放在城乡结合部、农村诊所和安国中药材专业市场以及大案要案上,开展了专项打假和联合打假行动。结合保护知识产权活动,开展了打击假冒名、优、新药品专项行动和打击非法邮购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了与公安、工商等执法机关的联合办案力度,联合查处了博野县城东街邢某无证生产、加工中成药的制假窝点案、高碑店白沟镇航天医院销售假药“帕珠沙星注射液”案、假冒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降压0号”案、高碑店市中医院自制、使用非法制剂案等9起违法案件,有效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行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全系统共查处药械违法违规案件5416起,罚没收入525万元,大案、要案明显减少,制售假劣药械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连续三年被省政府授予打假治劣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5、强化器械监管,市场形势得到彻底扭转。我局一直把医疗器械监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坚持与药品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保定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合格单位评定实施方案》和《检查评定评分标准》,制定了“保定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指南”,得到省局充分肯定,并将此做法作为经验在全省推广。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发展势头强劲。新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家,注册一类医疗器械产品15个,协助7家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考核,1家通过YY/T0287质量体系认证,有1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通过认证,全市拥有固定资产上千万的较大企业已达5家,一举改变了过去“企业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经济效益差”的局面。今年,全市共查获无产品注册证书、过期、失效等医疗器械产品50种,货值8万余元,立案查处案件45起,罚款35万元。实现了持续、规范、快速发展。
(四)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核心点,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建立健全执法的程序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和两错责任追究制,“两制”建设不断深化,“立、查、审、罚”四分离得到巩固和完善,继续保持执法行为“零投诉”,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零记录”。
1、在解决思想认识上动脑筋,法制建设实现新跨越。为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需要,不断加强机构和人员建设,将市局政策法规处由原来的与办公室合署分设变成独立设置,在各县(市)局配备一名专(兼)职法制员,初步建成了一支拥有25人的专(兼)职法制员队伍,法制工作实现了有人管事,有人办事。容城局作为法制建设先进典型,在全市药监工作研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会后局领导带头深入容城进行调研,把容城经验进一步深化推广,树立起法制大观念,为依法行政的顺利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
2、在端正执法理念上下功夫,法制观念实现新转变。把依法行政作为行事之基,立足之本,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制教育,牢固树立科学严谨,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截止到9月份,全市共查处各类案件5416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4846件,一般程序案件528件,听证程序案件4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程序违法案件下降了7个百分点,办案数量增加了10%,听证程序案件增加了2%。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人性化执法成为每个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我们同时还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法律常识,在局网站开办法制论坛,努力营造与依法治药相适应的法制环境,“四五”普法顺利通过了市政府的验收,法制教育与普法宣传实现了“双赢”。
3、在健全配套制度上做文章,执法行为实现新规范。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做到有章可循。先后研究制定了《案件月报告制度》、《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的补充通知》和《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实现法制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全市药监系统的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从受理群众举报到案件回访,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链,特别是《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的制定,填补了系统内的空白。
4、在加强执法监督上出实招,执法水平实现新提高。一是建立层级监督机制。制定了《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实施办法》,经常深入各县(市)局开展以“五查十看一座谈”为主要内容的执法检查工作,并坚持以会代训的方式,认真开展县与县之间的案卷联查联评,还不定期利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进行案例分析,模拟办案,以检验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条款运用以及执法文书的制作,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质量。二是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状,严把“立案、查案、审案、处罚、结案”五个关口,执法办案做到了“立、查、审、罚”四分离,形成权利相互制衡,相互约束的责任链。三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防止执法人员缺位不作为和越位乱作为行为的发生。截止目前,受理群众举报36件,执法行为实现“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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