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年度-20**年度出生情况。20**年出生112人,计划内145人,计划生育率84.30%,20**年出生124人,计划内出生107人,计划生育率为86.29%,20**年出生158人,计划内138人,计划生育率为87.34%。
3、婴儿出生性别比。20**年1—9月出生性别比100:146,同比上升20个百分点,其中一孩性别比100:154.84,二孩性别比100:130.77,多孩性别比100:100,通过性别比分析一孩率在71.17%,趋于正常现象。
(二)违法生育情况及其原因。
1、20**年1-9月份,违法出生17人,违法生育率15.32%,其中一孩两人,占违法出生的11.76%,二孩13人,占违法出生的76.47%,多孩两人,占违法出生的11.76%,其中,乡内出生3人,占17.65%,县内乡外的出生5人,占29.41%,市内县外的出生6人,占35.29%,省外出生3人,占17.65%
2、20**年违法出生20人,违法生育率12.66%,其中一孩12人,占违法出生的60%,二孩8人,占违法出生的40%,其中乡内出生1人,占5%,县内乡外8人,占40%,市内县外7人,占35%,省外4人,占20%;20**年违法出生17人,违法生育率13.71%,其中一孩7人,占违法出生率41.18%,二孩10人,占违法出生率58.82%,其中县内乡外6人,占35.29%,市内县外9人,占52.94%,省外2人,占11.76%;20**年违法出生27人,违法生育率15.69%,其中一孩8人,占违法出生率29.63%,二孩14人,占违法出生率51.85%,多孩5人,占违法出生率的18.52%,其中县内乡外6人,占22.22%,市内县外10人,占37.04%,省外11人,占40.74%。
3、主要存在问题及其原因。违法生育情况严重,从数据统计分析看,违法生育形势非常严峻,早育,无领取结婚证,以及流动人口,二孩超生所占比重较大,原因有如下几点:①经济落后导致生育观念落后;②重男轻女现象较严重;③法律意识淡薄,依法结婚、计划生育自觉性不强;④流动人口管理不规范,没有实行一盘棋管理,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不完善;⑤对外出人口无法及时掌握生、孕信息,只是通过电话或者家访了解情况,遏制非法生育力度不够。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情况。
20**年1-9月份,应征17人,发放决定书9人,发放率52.94%,应征金额174668元,已征金额65608元,兑现率37.56%;20**年度,应征20人,发放决定书14人,发放率70%,应征162212元,已征19100元,兑现率11.77%,其中有三例正在法院执行中(万安、溪头、书阁村)。存在问题是,征收不到位,兑现率低、结案率低,有如下原因:①山区经济落后,收入低;②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履行交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③人民法院对计划生育案件执行力度不够;④没有严格依法行政,总有些人情案。
(四)四项手术落实和完成情况。
全乡1—9月份共施行四项节育手术65例,同比减少4例,其中结扎8例,同比增加2例,二孩结扎7例,当年出生结扎8例;放环50例,同比减少3例,其中当年出生一孩放环50例;人流6例,同比增加1例;皮埋减少1例;引产1例,同比减少3例。据分析存在结扎率偏低,特别是女儿户结扎不到位,主要原因有:一是由于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的推广导致长效节育措施减少,使用药具人数相应增多;二是近年来结扎率、放环率不作考核内容,思想上有所放松,工作力度有所减弱;三是群众重男轻女的现象仍然存在,女儿户还有想生育男孩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