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大投入。为保证创安工作必要的经费投入,县财政安排资金40万元作为创建工作经费,实行按月拨付,并由财政预算10万元资金作为创安工作的奖励经费。目前已划拨工作经费15万元。县创安办负责经费的管理,目前已将财政安排的第一批创建工作经费按照工作进展情况划拨到了各乡镇,保证了创安工作正常开展。
5、加大宣传力度。一是以会议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县“两会”期间,县委、政府召开“两会”代表话平安创建的专题座谈会,在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将创建“平安彝良”作为会议的主要内容之一,进行了安排部署,广泛发动全县各级各界人士参与创建活动。全县创安工作会议后,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共召开了干部职工会议140余次,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200余次、群众大会1400余次,广泛宣传动员,统一了全县各级的思想认识。三是积极采取广播、电视、板报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创安工作。县乡有线电视和彝良新刊设立了创建平安彝良的专栏、专刊,印制了11万余份“公开信”、制作永久性标语200余条,对创安工作的基本要求、目标任务等进行了逐村逐户的宣传,使创安工作家喻户晓,成人明白。
(四)进展情况。目前,全县创安工作正有序推进。18个乡镇“五位一体”办公规范建设进一步加强,137个村治安室,治保、调解组织及人员进一步充实,2921个村民小组治保、调解小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取得了初步效果。如龙海乡各创安村、社(校)各项机构、人员全部建立健全;各项图、表、制度建设等统一制作,全部分发到各创安单位,现各项工作正有序进行。今年以来,全县没有发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群众上访特别是群体性上访明显下降,刑事、治安案件大幅度下降,一季度发生刑事案件42起,同比下降26.3%;发现受理治安案件199件,同比下降8.5%;发生民事纠纷375起,调解375起,调成370起,调成率98.7%。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一是进展不平衡,个别乡镇和单位启动较慢,措施针对性不强,超常规的措施办法少。二是创建平安工作没有固定的模式,在指导方法上存在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三是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事故防范困难。四是治安防范基础薄弱,条件差,特别是县乡综治机构及政法基层组织的机构编制、人员设置已很难适应治安形势发展的要求;同时在村级治安防范重点上投入不足,一村一报警点的建设还不健全,基层基础防范能力还不适应治安形势发展和工作目标要求。五是由于县财政特别困难,创安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
(六)下步工作打算。下步,我县将严格按照创建方案的具体要求,逐项抓落实,深入推进创安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基层基础防范工作,重点加强乡村综治队伍建设,夯实基础业务,强化基础防范。二是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严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三是坚持抓好打击和重点整治,强化社会面的控制,确保创安目标的实现。四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五是强化创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认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六是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平安工作的细胞工程建设,开展好平安小区、街道、单位、校园等规范化建设,以小见大,形成全面建设平安彝良,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态势。
二、龙潭村民主法治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毛坪乡龙潭村位于滇黔两省三县区结合部,国土面积28.12平方公里,辖30个村民小组,有汉、苗、彝3种民族,总人口1406户6072人,是邻近乡镇方圆20公里范围内的最大村级集镇。2000年以前,由于村级班子组织软弱涣散,无人办事、无章管事,再加上内昆铁路和巧威公路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流动人口多,治安形势复杂,民主法治建设极其滞后,群众法律意识谈薄,偷牛盗马、打架斗殴、赌博、抢劫等刑事治安案件时有发生,群众极不满意,党群干群关系紧张,上访、拖欠税费、阻碍执行计划生育等各种矛盾和民间纠纷不断,极大地阻碍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全村人均纯收入仅300元,成为远近闻名的贫困村。
为推进全县民主法治建设进程,20**年,县委政府把龙潭村作为全县重点整治村之一,列入“四·五”普法示范村,开展了创建 “十个一”工程活动。20**年,县委、政府又将其纳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之一,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联动联防纳入村民自治,在普法“十个一”工程的基础上,创建了整体联动联防“十个一”工程。在县乡党委、人大、政府的有力领导和指导下,村党支部、村委会建立健全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加大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群防群治治安联动防控体系建设,村民自治和民主法治示范建设深入推进,自治管理规范有序,村民法制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安和党群、干群关系及村风民风明显好转,成为全县巩固发展村民自治、加强党的村级组织的典型。村内每年的各种纠纷从20**年的240多起下降到20**年的21起。全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300元增加到20**年的1000余元。20**年7月23日,龙潭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表彰为“民主法治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