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堤、骨干河道和重点工程设施实行定期巡查,做到有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使一些可能发生的重大水事案件处理在萌芽阶段。我们还公开向社会承诺,欢迎群众举报水事案件,并保证在全市范围内接到举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着手调查取证工作,并及时处理,城区范围内保证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由于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执法严明、服务热情,我们水政监察大队连续三年被省水利厅命名为“全省文明服务示范单位”。
四、坚持依法行政
近几年,我们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力求做到“四化”,即:执法过程程序化,执法手段强制化,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管理目标化。从2000年至现在,全市查处的各类水行政违法案件41起中,没有一起引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没有一起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被要求重要做出决定,尤其在打击长江非法采砂活动中,我们严格规范水行政执法,对水政监察员的着装、用语进行了规范。执法时做到着装、言语、标志佩带齐全,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多次拒收采砂船主的礼品礼金,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上,我们依据水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把关,特别是在沿江经济开发中,我们坚持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特事特办,既保证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又保证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如**水泥厂栈桥项目,我们坚持规划、报批同步进行。在对沿江造船业发展上,我们坚持深水深用,使有限的长江岸线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益,对这些企业进行了全面登记调查,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签订了临时占用协议,并依法收取河道工程占用补偿费,保证长江黄金岸线资源不被长期占用,以保证大项目落户**。在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上,我们实施了“四个一”管理,全市282口地下水井全部实行了“一牌、一证、一卡、一表”,从源头上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在沿江堤防管理上,我们建立了专职养护队伍,有效地保证工程安全管理。同时,我们每年还开展了河道清障工作,为汛期河道安全行洪起到一定作用。
今年,根据市创卫指挥部要求,限期拆除沿山河北岸、石桥河东岸违章建筑4000平方米,这批建筑少则5年,多则10多年,为完成这项工作,我们始终做到有理有据,在充分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在开始得不到群众理解,被群众推桑、辱骂的情况下耐心说服,在城管、建设、公安部门及真州、新城等镇的支持下,经过数十次登门做工作,宣传、发通告、直至下达水行政处罚决定书,最终得到群众理解,拆除了违章建筑。
存在问题:
由于水务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到千家万户,人们的水法规意识还比较淡薄,在行洪河道内设置鱼网鱼簖、堤坡种植、埋坟、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时有回潮,随着沿江经济开发的兴起,违章建筑时有发生;农村水环境恶化十分突出;长江执法经费得不到落实,管理有一定难度。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水利法规法律的宣传,同时组织水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通过学习,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做到思想上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工作上进一步依法行政,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光荣任务,履行好我们的职责。
《关于我市依法行政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