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继续拓展外部监督渠道,全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庭审,赢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更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对合议庭拟判无罪的或重大、疑难案件,主动邀请检察院出席庭审或列席审委会。
⒌建立审判和执行工作公开机制。狠抓立案公开、扩大庭审公开、裁判结果公开、执行工作公开等“四公开”,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根据《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稳步推进法院各项改革
⒈改革审委会制度,消除“审而不判、判而不审”。逐步对审判委员会制度进行改革,由会议制改为听审制;改革研究案件的方式和程序;改革表决机制,把不同意见记录在案;确保高水平的资深法官能够进入审判委员会;健全审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审判委员会委员可自行组成或者与其他法官组成合议庭,直接审理重大、疑难案件。
⒉积极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实行以公开举证、质证、辩论、认证、裁判为主要内容的庭审方式;完善诉讼证据规则;不断探索便捷的办案方式,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规范普通程序,实行“繁简分流”;积极推广国家赔偿审判方式改革,全面引进听证程序;深化立案改革,规范工作职能;继续推动审判监督改革,规范再审立案条件,完善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审查程序。
⒊注重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努力争取办案最佳效果。不论一审、二审或再审、执行,都要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要求,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和执行和解率。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行政赔偿案件也要多做调解工作。鼓励以调解或执行和解方式处理重大、疑难、有影响的案件。
五、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狠抓涉诉信访工作
⒈加强申诉和信访接待工作。对申诉来信来访要分类统计、重点摘报,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限时回复。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重大、疑难上访问题,院、庭长要亲自做化解工作。
⒉深化集中联合接访活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四明确”和“三公开”的工作机制,层层有责任,层层抓落实。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认真处理好每一起涉诉上访案件。充分运用信访听证制度,严格按照中政委《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的要求,做出终结认定。同时,多渠道、多途径争取社会广泛支持,切实缓解涉诉信访突出问题,真正达到“人人收到领导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执法水平明显提高,进京涉诉上访明显减少”的目标。
⒊重点解决进京访、越级访案件。中院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进京访、越级访,确保不再是全省的信访大市。一是实行信访案件日报、周报和月点评制度,形成全院人人都有信访压力,个个都有信访责任的局面。二是重点复杂案件向地方党委、政府通报情况,取得理解和支持。三是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努力做到辩法析理,胜败皆服,案结事了。四是加强进京接访,进京访数量前六名的基层法院派人派车与中院的同志一起,进京接访。
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访体制、制度和机制,使信访工作走上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完善信访案件流程管理,对来信来访、登记、分流、审查、处理、复查、再审诸环节进行动态监控。实行主办法官信访责任终身制,主办法官对所办案件终身承担释明义务,从源头上增强审判人员的信访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审判人员从接手案件开始就始终绷紧信访这根弦,把解决涉诉上访工作渗透到每个工作环节,每起案件中。
六、以“科技强院”为支撑,健全物质保障机制
继续克服种种困难,积极争取各级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国债资金,加大对“两庭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法院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一要实现两级法院计算机联网,达到信息传输的数字化。固定资产、车辆管理、人事管理、档案管理等也要实现微机化。二要利用局域网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案卷结案与微机报结同步进行,实现司法文书的电子归档,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发生,实现案件审理信息的动态管理。三要在法庭、羁押室、办公楼大厅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庭审情况和重点场所进行监控,实现内部保卫的科技化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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