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关于新农村建设五年规划
和20**年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年规划期间区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意识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着力办好为民解困这一要事,始终把握加快发展这一要务,在转变职能中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统筹发展中提高整体质量和综合效益,在改革创新中推动社会化、法制化和现代化进程,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做出新的贡献。现将今后社会主义新农村五年规划和今年主要抓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五年规划
(一)、认清形势,明确民政工作的历史使命
贯彻落实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关键是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我区是农业大区,农村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7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依然很低,发展很不平衡,特别是边远地区自然地理环境恶劣,困难群众人口比值较高,全区常年需救助灾民、五保供养人口、特困救助人口和重点优抚对象还占有相当的比例。我们必须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民政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主体、完善制度、逐步覆盖、分类指导,更加有力地协调推进农村的基层民主政治、社会救助、拥军优属和移风易俗等社会管理工作,真正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政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整合资源,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
据调查统计,我区现有农村困难群众33465人,20**年纳入农村低保21889人,城市低保873人,五保供养人口898人,重点优抚对象728人 。为此,我们要对现有的社会救助功能进行扩展,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救助、医疗救助、灾民救助、社会互助、扶贫济困和慈善事业等内容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各项救助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积极争取加大各级对社会救助的投入,加强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力争五年内将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三)、更新观念,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乡风文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年中央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的要求,作为民政部门,应当从工作职责入手,坚持"主动引导、推陈出新、改进服务、群众满意"的工作原则,努力做好婚姻和殡葬管理工作。积极倡导婚丧事新办,避免大操大办,将资金投入到再生产,促进新农村建设。宏扬中华民族"百事孝为先"的传统美德,引导农民厚养薄葬,深化殡葬改革,火化率达100%;抓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筹建经营性公墓区2处,公益性骨灰楼(堂、塔)102个,逐步解决骨灰安葬难的问题,逐步解决骨灰二次土葬问题,确保农村殡葬管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继续深化,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要抓好村(居)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建设,抓好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防止村务公开流于形式;要协调好"两委"关系,坚决杜绝两委对立现象。认真落实"六规范一满意"的要求,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常抓不懈,抓出实效。同时还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基层志愿者服务队伍,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
(五)、服务"三农",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我区农村经济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尤其是产业化程度高的态势,更需要实施集约型、专业型和高效型农业的发展,为此我们要按照"培育典型、示范引导、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管理,引导他们更好地为构建和谐农村,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