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着力减少社会对抗
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是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一要注重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做到科学依法民主,广泛听取专家和群众意见,进行科学论证,坚决防止因决策不当或宣传解释不到位而引发群体性事件。二要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迅速到达现场,走进群众中,做好解疑释惑、疏导教育工作,尽最大努力缓解、化解矛盾,有效控制事态扩大。三要认真做好善后工作,群体性事件平息及越级集体上访劝返后,要抓紧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止久拖不决、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造成事件反复和反弹。同时要认真查清造成群体性事件或越级集体上访的原因,依法依纪倒查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七、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村(居)建立信访信息员队伍,镇实行多位一体的信访的工作模式,成立维稳、信访办公室。为切实加强对信访、维稳工作的领导,镇成立维稳、信访领导组,组长:张伟,副组长:黄守新,成员:杨政法、王玉宝、肖扬凌、赵利、晏绍游、刘同军、程东田、徐敏、彭洪炎、郑光权、熊守升、吴述龙、张经喜、何昭成、李元奎、洪伟,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程晋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健全层层有人抓、有人管的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切实做到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不出镇,健全和完善党政部门信访工作制度,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依法按政策办理信访事项,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行下乡接访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下乡接访和协调处理信访疑难问题。大力推行镇(村)信访代理制,规范代理程序,努力形成逐级上访的良好氛围,真正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八、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责任倒查追究力度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坚持信访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包案领导一包到底的制度,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凡因责任制落实或工作不负责造成群众进京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或赴省去市上县集体上访的,均要对照中纪委《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纪律处分条例>的解释》和国家监察部等三部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委处分暂和地规定》,严肃倒查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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