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建设系统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建设为主线,推动安全监管手段的创新和发展;以落实“五方”主体责任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为手段,加强安全监管诚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继续促进全县建筑安全生产稳定发展。
二、主要工作目标
20**年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行业内建筑工地、市政公用事业、城市燃气、房屋拆除等方面避免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无火灾、爆炸等事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及有关规定进行评定,全部达到“基本合格”以上。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有关规定进行评定,全部达到“合格”以上。二级企业分别创县级“安全文明”工地2-3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1-2个;三级企业分别创县级“安全文明”工地1-2个。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建设
组织编制《金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汇编》,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机构和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手段,全面规范监督管理行为和可操作性。
2、强化施工安全监管措施
重点加强施工企业和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履责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施工企业以包代管、监理缺位失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根本上扭转被动管理的局面。坚持安全生产抽查、巡查制度,月抽查不少于2次,季巡查不少于1次,半年开展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专项整治和处罚力度。实行安全事故隐患举报电话制度,对举报查实的事故隐患,坚决予以处罚,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举报电话:xxx)。
3、加大从业资格监管力度
从资质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现场监管等多个环节,规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五大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综合监管,全面把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切实提高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水平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逐步改变在招投标活动中低价中标,建设单位强制让利等行为,出台有关政策要求建设单位在招投标中实行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单列,监督施工企业确保安全经费投入和专项使用。从县城规划区开始推行钢管脚手架,逐步取缔毛竹脚手架和木支撑;继续深入开展脚手架、邻边、洞口、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板、施工用电等事故易发环节的专项整治;重点抓好施工现场人员安全防护装具配备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加强施工安全报监审查工作
对新开工工程进行三审查,即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审查、特殊工种及安全员持证上岗情况审查,对工程质量安全报监和审查不合格的不准开工,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6、建立并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从20**年开始,我局将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季度招开一次。参加人员为在我县开展业务的县外施工、监理、房地产等企业的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联络员等参加;房管局拆迁负责人、质监站站长、建管股长等人参加,局属各有关单位的负责人不定期参加相关的形势分析会议。会议主要是总结上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分析事故的类型、原因和与此相对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研究加强和改进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等。
7、全面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