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强大局意识。高度重视从税收角度研究经济,深入调查分析,自觉将地税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进一步增强做好地税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找准地方税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因地制宜地用准、用好税收优惠政策,为地方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积极研究和解决税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税收经济协调运行的机制,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帮扶,为地方经济发展积蓄充足的后劲。
(二)、增强效能意识。重点抓好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建设,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搭建信息交换平台。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经纪律,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落实好费用开支、资产处置、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后勤保障,有效节约资源能源,打造节约型地税。切实加强以目标管理为重点的综合考评,以岗位职责考核内容为准则,责任到岗位、量化到项目、奖惩到人头,促进行政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增强服务意识。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优化纳税服务。
一是强化纳税服务理念。把服务理念融入税收工作,进一步贯彻《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做到依法、公正、文明服务,促进纳税人自觉主动依法纳税。二是丰富纳税服务内容。加强纳税咨询辅导,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办税指南等服务。积极开展纳税服务援助,有针对性地对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大力开展文明办税服务,做到语言文明,举止庄重,热情周到,释疑解难。三是改进纳税服务手段和方式。夯实纳税服务基础工作,全面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建设,充分利用社会公共资源优化纳税服务。完善纳税服务手段,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继续推行全程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限时办理等多种服务方式。四是完善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健全纳税服务体制机制,充实服务人员,进一步明确纳税服务的岗位职责。统一和规范纳税服务标准,建立和完善以纳税人满意度等为内容的纳税服务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质量的评议、评价和监督制度,及时受理纳税人投诉和举报。
五、推进 “三项建设”。即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一流地税队伍。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创“四好”班子,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内容抓紧抓好。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领导干部,优化班子的年龄、知识、能力结构,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个人分工负责与集体领导相结合,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二)、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积极研究解决公务员法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分级分类开展全员教育培训,特别是要通过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培养一批能够从事反避税、税务稽查、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财产评估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认真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练兵、管理业务竞赛等活动,继续开展全系统抽考,促进学习型地税的形成,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精神风貌新的干部队伍,实现地税干部成长与地税事业发展的协调统一。
同时,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落实。认真学习贯彻新党章,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切实落实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党委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税务文化建设,培养和宣传具有行业特点、时代特征的先进典型,树立税务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一岗两责”,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落实和考核。二是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加强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和人财物管理岗位人员以及薄弱环节的监督。围绕税收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和重点环节,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健全和完善内控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通过加强对“两权”运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防止产生腐败问题。三是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严肃查处税务干部违反税法擅自减免税、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以及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等问题,严肃查处“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依法依纪查办案件。四是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大力开展以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法制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和现代信息技术等多种形式和手段,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税务廉政文化建设,筑牢税务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圆满完成各级赋予地税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