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努力提升餐饮业规模档次。继续搞好餐饮企业的提升改造,支持大型餐饮企业走标准化、连锁化、品牌化和规模化发展道路,不断提高我市餐饮业经营管理水平。全运会前再评审认定5家以上国家级酒家,使全市国家级酒家超过100家。大力弘扬鲁菜饮食文化,培育一批鲁菜名店名宴名品,树立鲁菜品牌形象,打造济南“鲁菜之都”风范,更好地服务全运会和居民消费。扶持“老字号”创新发展,搞好地方名优风味小吃挖掘和评选工作,办好“济南市第五届名优风味小吃节”,发展具有济南特色的餐饮服务业。大力宣传倡导“绿色餐饮、健康消费”,创建一批“绿色饭店”。
(八)促进城市耐用消费品升级换代。支持旧货交易市场、社区旧货收购点的发展,支持再生资源市场和分拣中心建设,促进旧货流通,提高再生资源利用率。鼓励零售企业和生产厂家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业务,带动新产品销售和资源节约。倡导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新旧汽车置换业务,支持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改造升级,搞好对汽车报废更新的资金扶持,促进汽车更新换代。
四、增强商业流通活力,降低消费成本
(九)促进流通企业创新发展。支持重点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创立自主品牌,扩大销售网络,走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道路,不断增强竞争能力。支持和促进中小商贸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其便利消费、稳定市场的作用。支持流通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流通加工、电子商务、佣金代理等现代流通方式,形成统一规范管理、批量集中采购和及时快速配货的经营优势,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销售价格,让利于消费者,促进居民消费。积极推动落实商业与工业用电、用水同价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十)促进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发挥物流配送降低生产、流通成本的重要作用,以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为目标,加快物流载体、物流主体和支撑平台建设。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和政策措施,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继续促进盖家沟、担山屯、郭店等三大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的规划建设;继续推动10家重点物流企业、10家重点商业连锁经营企业进一步向规模化、现代化、专业化发展。争取1-2家企业纳入国家、省相关扶持政策和国家物流税收制度改革试点、2-3家企业通过3A级以上物流企业认定。积极推进工商企业与物流企业的供需衔接,支持物流外包、物流联盟和物流链条的延伸发展。突出推进冷链物流、建材物流和城市公共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提高流通效率和服务水平。
(十一)大力发展新型商业业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现代化购物中心、大型超市、品牌店、专卖店、专业店,以及连锁经营、电子商务、邮购、网购等现代流通方式,不断满足城市居民时尚化、品牌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十二)建立产销衔接机制。积极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继续推进“农超对接”,探索超市与农产品生产基地、产业化龙头企业、批发市场以及专业合作组织的有效对接模式,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直接从产地或者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采购农产品,促进农产品流通。鼓励和支持大型超市设立我市特色品牌农产品专区(柜),年内达到15家以上。强化“工商对接”,支持工业企业与流通企业建立战略联盟,支持地产品牌工业品进商场、进超市、进农村,开展“名品进名店”、“品牌产品下乡”等活动,扩大地产品销售。
(十三)积极开展流通领域节能行动。支持贸易服务企业对用水、用电、用油、用气等设备设施进行节能改造,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继续推行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减少一次性用品,简化商品包装,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和商品零售终端价格,促进实惠消费。
五、发展新型消费模式,促进消费升级
(十四)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利用济南商贸网“商务天气预报”等形式,及时反映各类商品市场供求信息,引导企业开发适销对路商品和服务,推动消费结构升级。拓展电子信息、通信产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服务消费,培育和发展定制类消费。配合房地产开发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和带动家具、家电、家纺、家饰等消费。利用节假日闲暇时间多、喜庆气氛浓、群众购买欲望强的特点,积极组织零售和服务企业开展“佳节购物季”等各类营销活动,促进节假日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