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计划
根据区政府《xx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汕龙府办〔20**〕42号)和《xx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汕龙府办〔20**〕47号)有关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的工作部署,现将区政府及各部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计划安排如下:
一、督查内容与分工
按照《xx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及《xx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的督查任务分工及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的内容对应落实。
二、督查编组安排
(一)综合督查组:由区政府李耿坚区长、陈捷锋副区长带队,组成4个综合督查组。第一督查组由区安监局牵头(成员单位:区教育局、外经贸局);第二督查组由区监察局牵头(成员单位:区水利局、xx消防大队);第三督查组由区总工会牵头(成员单位:区农业局、区工商局);第四督查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成员单位:区经贸局、卫生局)。各阶段督查计划由区安委办拟订后报带队领导审定并组织实施。
(二)专项督查组: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队,以区安监局、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队、经贸局、城管局、xx消防大队、水利局、农业局、环保局、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为主,组成 11个专项督查组,各街道(镇)和区政府其他部门按相应职责组成专项督查组。具体督查计划分别由上述部门拟订,后报分管的区领导审定并组织实施。
三、督查时间安排及阶段重点
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5 月16 日-5月31 日。督查各街道(镇)、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治理年”工作的情况以及百日督查行动起步工作情况,以两项工作的领导责任制落实是否到位为重点,推动新出台的《汕头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二阶段:6月1日-6月30日。督查各街道(镇)、有关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以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及“零隐患”现象为重点,在隐患整改上下功夫。
第三阶段:7月1日-7月31日。督查各街道(镇)、有关部门“隐患治理年”上半年工作落实情况及百日督查行动工作落实情况,以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回头看”为重点,确保百日督查行动的有效落实。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