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工作思路
一、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实行重大隐患挂牌整改,落实各级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突出公共安全和企业隐患的挂牌整改,有针对性地选择挂牌项目,市政府挂牌督办50个隐患整改项目,市(区)政府各挂牌督办20个以上隐患项目,各乡镇(街道)挂牌整改项目不少于1个,全市各级挂牌督办项目的整改资金比上年增加20%。全面推行隐患整改“一案一档”和隐患目录制度,各级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必须全部实行“一案一档”管理,强化重大隐患排查整改的日常监管。
二是严格督促高危企业自查自纠,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危化品、冶金等高危企业全面建立隐患自查自纠的定期报告制度。全面完善企业隐患自查自纠机制,加强高危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检查,加大对自查隐患“零报告”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是严厉打击“三非”现象,落实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协同公安、工商等部门,重点查处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的要求,在落实基层政府监管责任的基础上,配合建设等部门,加强对小型建设项目缺乏安全保障、逃避安全监管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二、完善重大危险源监管监控机制。
一是全面实行重大危险源分级分类监管。认真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详细掌握危险源地点、安全措施、管理人员构成、管理制度等情况。市安监局负责监管100家重大危险源单位,其中五个县级市和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和苏州高新区企业各10家,三个城区企业10家;其他重大危险源单位,由各市(区)安监部门负责监管。
二是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责任。指导督促重大危险源单位建立和落实日常安全监控及内部管理制度。加快企业预警预报信息平台建设,从明年起,争取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所有重大危险源单位的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建设,到明年年底,30%以上的重大危险源单位完成信息平台建设。
三是建立区域性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掌握重大危险源分布、危害等级、应急处置方案、应急救援处置物资力量等基本信息,建立起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基础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到年底,全市所有政府规划的化工园区和化工集中区全部完成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