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监督,将各项制度落在实处。制度建立了贵在落实,落实了制度就落实了监督。在监督方式上:一是加强党内监督,要求党员干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以党员的标准,当好排头兵;二是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开展述职、述廉和实行财务公开等形式,接受全局干部职工的监督;三是接受社会的监督,我局开展政务公开活动,把我局的工作职能、办事程序、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投诉电话等都公布在新平体育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以接受社会的监督。
(九)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情况
加强效能建设是转变机关职能、推进机关全面建设的重大举措。我局在效能建设活动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与争创满意单位工作相结合,力求机关作风建设有明显进步;与开展学习型机关相结合,力求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与强化内部管理相结合,力求机关整体建设明显进步。具体工作有:
1.深化思想教育。进一步掀起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的新高潮。扎实开展民主观、法制观教育,发扬民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积极投身体育事业的发展中。强化法制意识,坚持依法行政,用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效能建设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出台后,我局将其内容做成牌匾,摆放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提醒全局干部职工时刻牢记四项制度的要求,做到自觉遵守。
2.完善规章制度。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和工作制度。以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为重点,逐级建立了科学周密、具体明确的岗位责任,做到权利与责任明确、岗位与要求明确;服务承诺制,公开服务项目、内容,承诺服务质量和完成时限;工作人员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方法,健全考核内容,落实考核奖惩;监督管理制度,加大处罚力度,使各项制度在机关效能建设中真正发挥作用。
3.规范行政行为。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理清了机关工作职能,清理审批事项,纠正工作的缺位、错位、越位等现象;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了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各项政策和规范化文件,克服部门利益权力化,禁止损害基层和群众利益现象发生。
4.提高办事效率。实行政务一次性告知制,各科室工作人员在办事过程中,必须一次性告知办理内容、程序及相关资料,避免群众不必要的麻烦。按承诺的时间,及时优质地完成承办事项。
5.强化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是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保证。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全局效能建设活动的组织和日常协调工作,加强内外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十)四项制度落实情况
1.认真学习贯彻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我局认真按照《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部门及乡镇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制定印发了《新平县体育局服务承诺制度》、《新平县体育局首问责任制度》、《新平县体育局限时办结制度》三项制度及《新平县体育局行政问责办法(试行)》。并以召开会议学习的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上述有关文件进行了学习传达。结合推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问题,向全局干部职工提出了贯彻执行和自觉履行的要求,并作出承诺,从局党政领导带头做起,认真执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
2.突出特色,全力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一是按要求在局机关醒目地方摆放《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云南省行政机关问责事项》、《云南省行政机关问责方式》标识牌,同时,也把全局工作人员照片、姓名、职务制作成公示栏,在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全局干部职工挂牌上岗。通过以上政务公开的方式,不断加深我局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内容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加大我局对外服务承诺公示的力度。二是建立承诺制度,实行承诺公开。召开科以上干部会议,研究部署服务承诺工作,制定《服务承诺书》,充实服务承诺项目,细化服务承诺内容。同时将《服务承诺书》上报县人民政府,并通过职工大会、支部活动、科室理论学习、干部自学等形式使广大干部职工能够全面、深入理解《服务承诺书》的实质、内涵和要求。三是完善制度,确保“四项制度”的落实。县体育局在在原有各科室、中心目标考核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关“四项制度”考评细则,强化“四项制度”考核。并由办公室结合考核的情况进行量化评比,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还根据“四项制度”的要求,重点抓好各项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对各项行政审批工作做出限时办结承诺,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同时公布投诉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有效促进了“四项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