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计划三
(一)城乡社会救助
1、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把改善民生、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用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要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强化动态管理和监督机制,严把审批关,并认真做好低保资金的监管工作,督促各乡(镇)按时足额将保障金发放到低保户手中。
2、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进一步加强对现有农村敬老院的管理,改善在院老人生活,不断提高集中供养水平。
3、切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积极帮助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等困难群体缓解看病难问题。
(二)救灾救助
1、进一步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确保重大灾害来临时能迅速、高效地开展抗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加强对滑坡隐患排查工作,及时组织受滑坡严重威胁的群众转移搬迁,并做好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3、认真抓好灾民和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及时帮助灾民和困难群众解决粮荒和冬令期间缺粮、缺衣、缺被等困难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春节。
4、积极抓好20**年“9·27”洪灾后的民房恢复重建工作,“9·27”洪灾全县共造成320户民房受损,计划在20**年6月前完成恢复重建任务。
(三)优抚安置工作
1、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法规政策,按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全面执行《云南省军人抚恤优待规定》,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兑现工作。
2、按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20**年冬季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及时兑现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费和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费。
3、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切实做好春节和建军节的拥军优属活动,增进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落实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使军休干部安度晚年。
(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进一步健全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务公开、民主议事制度,让群众真正参与管理和监督,推进村民自治和和谐建设的发展。
2、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民主议事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发展社区服务,支持社区居委会依法从事自治事务,增强社区居民凝聚力,把建设和谐社区引向深入。
(五)其它工作
1、做好行政界线管理工作,按时完成与邻县边界的联检任务,积极调处界线纠纷,维护边界稳定。做好县城新增街道地名的命名、报批和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另外,我县的行政区划几经变动,至今仍沿用原来的老地图,为广大群众提供准确的地名标志,计划重新绘制全县新版地图。
2、进一步强化殡葬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努力遏制乱埋乱葬行为,抓好殡仪馆的行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提高遗体火化率。
3、继续加大老年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着力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年内各乡(镇)均建立老龄工作委员会,并完成3个村级老年人协会建设;积极筹集资金兴办助老工程,向老年人提供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老年人文体活动,积极争取资金,在年内开展一次老龄人口动态调查,为今后更好地做好老龄工作打下基础。
4、切实加强对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对孤儿学生、孤寡老人的养育教育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
5、依法做好婚姻登记、社会团体管理、孤弃儿收养登记管理以及城市生活无关着人员救助等工作,全面完成20**年度的各项民政工作任务。
6、抓好儿童福利院食堂、殡仪馆业务用房的改扩建工程,加强对工程进展速度、质量的检查督促,确保工程按时按质竣工,目前工程已全面进入实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