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统计工作计划
(一)认真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
要把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严谨求实的科学精神,精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要求,从我县实际出发,制定完善的普查方案,落实经费、办公场所、机构和人员,做好清查摸底、宣传动员、培训和试点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依法统计,依法调查;把数据质量贯穿普查工作的全过程。要加强领导,协调好相关部门、相关专业的工作关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当前,要把成立办事机构、落实普查经费、配备人员力量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打牢基础。
(二)加强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
要把工业统计工作的重点放在夯实基层基础,规范报表程序,依法统计上来。加强企业统计人员的配备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业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要严把规模以上企业的进、出关,确保不重不漏。着力抓好能源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台帐,做好成品油批发和零售统计工作。要加强调度,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要高度重视新开工项目的建档工作和新开工项目的手续问题,切实搞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
大力发展服务业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经济增长方式,增加居民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综合实力整体跃进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服务业的发展已经摆上了与一、二产业相同的位置。要按照“整体设计、合理分工、部门协作、统一核算”的原则,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多种调查方法共同运用,构建起一个功能完善、上下左右畅通的服务业统计体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蒙政办发[20**]27号《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阴县服务业发展考核办法及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及时向统计部门报送有关资料,以全面、准确的反映全县服务业尤其是限额以上贸易、餐饮业及规模、结构、从业人员和资产、负债、权益以及重点行业的业务活动情况,为各级进行目标考核和国民经济核算提供依据,为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要按照省、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20**年下发的《山东省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临统字[20**]12号和鲁统字[20**]13号文件要求,对照《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标准》、《部门单位统计规范化建设标准》找出基层基础建设中的薄弱环节,逐条对照,逐条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增加各项投入,进一步改善乡镇统计站及部门、单位、企业工作条件,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规范基层统计报表和统计档案管理。加强领导,实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一把手”工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建立工作联络制度,加强对重点乡镇和重点企业、单位的指导帮扶力度,争取有更多的乡镇统计站和部门、单位、企业进入全省、全市先进行列,促进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加强农村调查统计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农村基本情况和农产量全面统计工作,全面反映全县农村基本情况和农业生产情况。二是认真做好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和农产量抽样调查工作,要针对当前农村住户调查网络不健全,记帐户记帐积极性下降等实际情况,要加强农村住户调查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记帐户记帐工作的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工作,确实做到及时记帐和规范记帐,做到不重不漏,如实反映农民的生产、生活、收入等情况。要完善农村住户调查网络,落实调查经费,及时兑现记帐补助。确保农村住户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调查数据质量。
(五)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牢固树立“追求卓越、自强不息”的精神理念,进一步巩固文明创建成果,促进文明创建向纵深发展,再创新的佳绩。为推动系统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市文明办和市统计局决定从20**年起,在全市开展评选文明统计站活动。各乡镇要以此为契机,把文明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文明创建和业务工作一起抓,明确目标,完善制度,加大人财物投入,进一步加强硬件设施,加强统计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在工作水平上实现新提升,在转变工作作风上取得新进展,在展现统计系统机关形象上取得新突破,在提高统计工作效率上取得新成效,力争把统计部门建设成为“作风硬、形象好、效率高、人民群众满意”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