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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刚才,几位领导作了很好的发言,我基本赞成。下面,我就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再讲四点意见:
第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信访稳定工作既是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领导的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抓好贯彻实施《信访条例》的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委、政府信访工作日常工作制度,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信访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各镇街和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主要责任,要亲自安排部署,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贯彻;各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分管领域的信访工作,确保层层抓落实、事事有人管。信访、法制和宣传等有关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领之下,积极协作配合,共同抓好《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为其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要把各项准备工作任务逐一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并列出具体的时间表,确保全市信访工作与《信访条例》正式接轨,及早建立起新的信访工作秩序和工作格局。
第二,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各级党政机关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信访条例》,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要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的学习课题,纳入党校对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并作为当前先进性教育的重要学习内容,努力做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掌握《信访条例》精神实质上人人过关。在学习过程中,要切实把握好“三个结合”,即结合信访工作实践,结合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信访干部的实际,结合当前群众上访行为的特征,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在抓好干部职工学习的同时,还要集中力量抓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条例的宣传纳入当前重要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宣传过程中,也要注意加强“三个结合”:一是点与面的结合,既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也要努力扩大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帮助群众明白信访的基本程序,明白信访的行为规范,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二是宣传主阵地与多种宣传形式的结合,既要注重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作用,也要采取宣讲辅导、知识竞赛、咨询服务,以及宣传板报、企业车间班组和农村院坝会等各种方式,努力让《信访条例》的基本精神为更多的群众所掌握;三是宣传正面典型与通报反面事例的结合,既要注意宣传信访干部的先进事迹,宣传群众依法上访的典型事例,也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信访工作上的失职失责和群众违法违规上访等有关情况,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信访秩序。
第三,要精心准备,顺利实施。一是要向社会公开信访事项的受理渠道,例如接访场所、投诉电话、电子邮件等。市信访办目前已按《信访条例》规定在XX市公众信息网、XX信息港相关网站上向全社会作了公布,请各镇街、部门会后立即向社会公布。二是要落实信访工作人力、财力、物力,确保正常工作开展之需。三是要抓紧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和制度。各镇街和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制定实施《信访条例》的具体办法。市信访办、市政府法制办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对照《信访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清理调整现行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不符合新规定的立即停止执行,不尽完善的要迅速修订完善,亟需建立的立即组织调研抓紧制订。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信访办,要将《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加强对镇街和部门的督促检查,及时推广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通报工作开展较差的后进部门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