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紧扣“以人为本”的宗旨,教育教学是为了学生的一切学习,为了一切学生(面向全体)的学习,突出“人本主义”。
三、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结构改革的思路——重新整合为与培养目标和规格相适应的课程体系
培养目标的定位决定了学科课程设置及课程结构的思路。考研了国内外高师音教的最新动态,结合我院教学实际,我们提出了一个"深大高新宽全大课堂"的理念:
“深”——深厚的基础;
“大”——大量的信息;
“高”——较高的实践能力训练;
“新”——新的艺术视野;
“宽”——拓宽的专业口径;
“全”——全方位的知识、全面素质的培养。
(一)探索有别于传统音乐学校的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体系
客观来说,过去一个时期,由于对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目标不够明确,至使我们的专业课程教学出现过一些失误。我们发现,在教学上承袭和借鉴的基本上是普通音乐学院式音乐表演专业的一整套教学思想、内容、方法、质量观及评估机制,音乐技术课则长期沿袭传统“一对一”个别技能训练的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虽对音乐理论、知识与技能训练的提高有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音乐教育专业与音乐表演专业的培养目标不同、招生入学选才的取向也不一致,沿用这一模式,就容易将音乐教育专业的教育教学变成了低水平地重复传统音乐学院专业培养模式了,这十分不可取。众所周知,音乐学院培养的主要是上好舞台的音乐表演人才和音乐创作人才,而音教专业则是培养上好讲台的音乐师资,目标不一致,教育教学就必须突出各自的特点,因此音乐教育专业只能是吸取传统音乐学院教学模式中有利于发展音乐教育专业的东西,而不能全盘照搬。
(二)整合与培养目标、规格和教育教学规律相适应的课程体系
我们认为,一名合格的高师音乐本科毕业生,从专业学习的角度来看,除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外,必须大大加强他们的实践能力——动口、动手、动体的能力。因此根据国家教委《关于改革与发展艺术师范教育的若干意见》及《关于下发高等师范专科二年制(三年制)音乐(美术)专业学科课程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参照文化部印发的《全国高等艺术院校本科专业教学方案》,尤其是20**年国家教育部颁布了基础教育音乐的《音乐课程标准》之后,对应新的标准提出的教育教学新的理念、新课程的目标、新的教材、新的教学方法和新的评估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重新整合课程体系,设置了两大类课程:
第一大类是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公共文化课;
第二大类是专业课程,并将专业课程的结构分为四大板块:
1、音乐基础理论及音乐创作、鉴赏知识板块: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歌曲作法、曲式与作品分析、配器常识(含小乐队编配)、中外音乐史、音乐名著欣赏、民族民间音乐概论、电脑音乐制作等。
2、声乐演唱知识与技能板块:声乐(集体课、小组课、个别课相结合)、合唱与指挥等。
3、键盘演奏知识与技能板块:钢琴、手风琴、电子琴演奏、钢琴伴奏编配(含即兴伴奏)。
4、音乐教育理论与艺术实践板块:教育学、心理学、中学音乐教育法、舞蹈、美术常识、艺术实践、教育实习、毕业论文写作等。
此外,为使学生的专长得到进一步发挥,知识面得到拓宽,还将选修课程逐步扩大到100余门,开设了作曲、音乐史论、音乐教育理论、音乐文学、各种器乐演奏、美术常识等选修课和有关讲座。
四、突出师范性——多能一专、全面发展。
我们认为突出师范性,首先必须要大力夯实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的四大基础:
1、公共文化课的基础;
2、专业理论课的基础;
3、专业技能课的基础;
4、音乐教育理论课的基础。
高等师范教育的特点决定于其培养人才的职业定向性,其他教育教学的理念必须体现以人为本。作为教学单位,我们培养出可以迅速胜任教师职业的音乐师范生,既满足了国家对教师的急需,也确立了自身在社会上的专业形象——师范性的形象。师范性应该是师范教育最具本质、最具特性的东西,它既遵循艺术师范教育学科的内在规律,又与师范的培养目标紧紧相扣,从学科建立到课程设置,从教育指导思想到教学管理,从授课方式到教学内容,从教学方法到教材使用、到实践环节等,都应是全面的、系统的、科学的、有别于其他学科特点的教育体系,在每门课的施教中,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而教学法则是贯穿教与学的主线,明明白白让学生了解和掌握“学什么、怎样学、如何教”。一句话,高师音乐教育的一切应着眼于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并服务于基础教育的素质教育,才是最大的师范性。因此高师音乐专业的教育体系必然只能是多能一专、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就此,全院领导、教师逐步达成了共识:明确培养目标,突出师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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