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和医疗保障。在按时、按标准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金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解“三难”工作力度,重点保障住房和医疗。一是在全县逐个筛查住房困难的孤老优抚对象,对6名符合入住县光荣院条件的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全部收入到县光荣院集中供养。二是积极筹集资金,安排专项“荣居工程”资金30万元,采用新建、购买、维修、置换等方式为住房困难的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目前已经为 52户优抚对象采取维修补助、购置补助、租赁等方法予以妥善解决。其中新建住房13户、29间,维修、租赁住房39户、95间。三是加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第一,为所有农村籍的重点优抚对象交纳了参加新农合的个人费用,新农合已为90名重点优抚对象报销住院医疗费25万余元。第二,进行大病医疗救助,目前共使用救助资金45万元,救助重点优抚对象150人。使用门诊医疗救助资金55万元。第三,由优抚基金中已列资5万元,作为专项医疗补助基金,在门诊救助、大病救助的基础上,对重点优抚对象因药费支出较大还有困难的,给予医疗补助。今年已为15名重点优抚对象解决近2万元。第四,认真落实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医疗费用实报实销,做到不拖不欠。第五,出台了《昌黎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试行)》,推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结算“一站式”服务。目前已安装配套设备,并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为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医疗证和发放服务指南等。在抓好试点乡镇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将于20**年元月正式在全县联网运营。
三、真心实意为民办实事
今年“两节”期间,组织开展了对各类生活困难群众走访慰问活动,全县投入慰问金100余万元,走访各类困难群众3000余户。
为推进我县慈善事业发展,在继续围绕开展“关爱贫困母亲健康工程”、“万名孤老认助活动”、“慈善助学、助困”等慈善活动的同时,不断扩大慈善救助范围,联合省市慈善协会开展了“慈善助困救心工程”, 4名贫困家庭先心病患儿得到救治,其治疗费用由县民政局医疗救助、卫生局农合报销及省慈善总会担负,从而为每名患者家庭节省医疗费用两万多元,大大减轻了特困家庭的医治负担。开展“重生”活动,为3名唇腭裂患者办理了申报手续。通过一系列慈善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和完善了我县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为帮助我县贫困家庭的优秀大学生,我局利用福彩公益金资助部分贫困学子。在今年的福彩助学活动中,出资13.8万元资助了48名贫困家庭的优秀大学生。几年来已累计投入福彩公益金51万元资助了171名优秀贫困家庭学子。
在老龄保障方面,除为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补贴、为中龄老人办理优待证、组织低龄老人参加各类省市文体活动外,从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了对90-99周岁的老人给予高龄保健补贴30元/人、月的保障政策;今年又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助老健康御险”活动,不断加强并扩大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前三个季度已累计发放百岁老人高龄保健补贴1.6万元,发放90-99岁老人高龄补贴25万余元。此外,泥井镇、城郊区等7名患者报名参加“河北省贫困中老年肝硬化患者爱心救助活动”,歧黄肝病医院正与报名患者联系当中。
积极开展贫困村帮扶活动,20**年我局开始对安山镇榆林村进行帮扶调研,根据实际,从资金支持、弱势群体帮扶等多个方面制定了帮扶措施。20**年投资2万元帮扶葛条港乡歇马台村。两年内已累计投入帮扶资金5万余元。
四、上下同心,攻坚克难
着力解决退伍安置遗留问题。多年来的退役士兵遗留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县。经过不断的运作,县财政出资521万元为一直未上岗城镇退役士兵补缴了养老保险;我局推荐32人到县交警大队上岗; 163人在本单位重新上岗,享受本单位同工种、同工龄职工同等待遇;107人选择在本单位待岗,由单位负责缴纳相应的保险,县财政给予单位部分保险补贴。通过以上措施,基本实现了退役士兵本人、原单位、用人单位三方满意。此举不仅解决了我县一大历史性难题,也为同样存在此类问题的全省、全市各兄弟县区提供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