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办案,服务大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一年来,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7件8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5人,均被法院作有罪判决。同时,以预防调查为切入点,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此举得到了省检察院的肯定,省院副检察长张中华专程前来我院,就此项工作进行调研。
(二)保持严打声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年来,共受理有关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153件22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3件169人,不捕51人;共受理有关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210 件32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67 件247人,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坚持打防并举,妥善处理涉检纠纷,消除了不稳定因素。
(三)强化诉讼监督力度,努力促进司法公正。正确处理配合与监督的关系,依法纠正侦查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4件4人,法院均已做出有罪判决;书面纠正侦查机关违法行为39件49人次;依法提前介入侦查21件次;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份。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10件327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167件247人,报送市院管辖17件29人;建议公安机关撤销起诉意见2件2人;退回补充侦查7件12人。向侦查机关提出检察意见2份、纠正违法通知1份,均被采纳;追诉漏犯1人,追诉漏罪9件,所追诉的漏犯漏罪均被法院判决确认。采取联席会议、安全大检查等措施,确保了监所安全,杜绝了超期羁押。民行检察工作在规范中加强,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4件,立案7件,向市院提请抗诉5件,息诉7件,发检察建议2件。提请抗诉案件上级院支持率100%。通过强化诉讼监督,既防错防漏,又依法保障了民主权利。
四、抓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个人和机关良好形象
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全院党风廉政工作负总责、勤部署、勤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能及时提醒纠正,必要时给予批评教育,防患于未燃,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通过的《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落实了“一案三卡”制度,通过施行检务督察,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见到了成效。
二是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时时处处率先垂范。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廉洁从检十项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模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以此端正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证。平时,经常性地学习上级纪检部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正确对待权力,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三是经常性和同志们进行思想沟通,及时把握全体干警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深入听取群众意见,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改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同时,自己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倾听同志们的意见,对照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经常性对照检查,身先士卒,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是在区委的领导和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下取得的。也是全院干警共同奋斗的结果。在这里,向给予我院工作以极大的支持和深切关心的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的主要负责人,我也感到自身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不够,比较偏重对检察业务知识的学习,缺乏对政治理论学习的主动性。二是工作方法简单,有时处理问题比较急躁,缺乏冷静的思考和全面统筹。三是深入调查研究不够,综合能力亟待提高。四是工作中存在随意性倾向,缺少计划性。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正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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