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妥善解决教育经费。采取多种途径解决党员经常性教育经费。党员教育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事业单位党员教育所需经费在管理费中列支。随着经济的发展,经费要相应增加,确保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党员教育经费要重点向农村、街道社区、“两新”组织等确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5、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组织要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党员参加教育的情况要进行跟踪管理,严格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员集体教育活动的,要给予严肃批评;长期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6、加强制度建设和舆论宣传。要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把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为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要大力宣传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健康开展。
五、实施主体及职责
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宏观指导在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责任在各党(工)委(直属党总支),具体组织实施在基层党组织。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要求,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级分类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共同负责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县纪检委负责党风党纪的教育和党员的监督等工作;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履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等职能,负责党员活动场地建设、党员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教育阵地(基地)建设、教材编审、组织生活指导、党务工作者轮训、远程教育等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组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的宣传等工作;县直机关工委负责指导、督促县直机关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县委党校协助县委组织部抓好党员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教育阵地建设和党务工作者轮训等工作;县委党史办公室负责党史的宣传教育,如实记录党员经常性教育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县财政局负责将党员经常性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党员教育活动的需要。
县委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负有领导、指导和保障责任。(1)负责建立县党员教育联系会议制度,领导各成员单位协调、有效地开展工作;(2)负责研究制定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做出党员教育工作部署;(3)负责抓好组织实施和指导、督促检查工作;(4)负责党员教育师资力量建设和党员教育经费的落实;(5)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党组织探索创造的新经验、新方法、新途径,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指导面上的工作。
各基层党委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负有直接领导、指导责任。(1)根据上级部署,做出年度党员教育计划;(2)做好对基层单位党组织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3)认真落实党员实践锻炼措施,推荐年轻党员到艰苦地区、艰苦岗位进行实践锻炼;(4)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挥承上启下的信息沟通作用。
基层单位党支部对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负有直接责任。(1)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员经常性教育的部署、计划,具体组织实施;(2)抓好党员的集中学习,开展每月党员教育活动日和每年党员教育活动月的教育活动,调动广大党员参与教育的积极性,组织党员参加实践锻炼,深入细致地做好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和年老体弱党员工作,保证党员教育的质量和覆盖面;(3)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3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一至二次党小组会,每年至少组织党员听两次党课,认真组织好党员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性分析工作;(4)切实做好党员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参加党员教育活动长期不积极和不合格党员,按照党章规定,认真进行批评教育,做好处理工作;(5)负责建立党员教育主要资料档案,积极配合上级党组织的检查指导。
《县20**—20**年党员经常性教育五年规划》来源于免费范文网,欢迎阅读县20**—20**年党员经常性教育五年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