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工会、共青团、妇联组成的社会团体管理网络建设。充分发挥社团作用,开展好相应人群的群体活动。区工会组织的每四年一届的职工运动会,反响很大,激发了广大职工的健身热情,共青团、妇联也要创新思路、开展独具特色、形成传统的健身活动。
——加强区体育总会和各个协会组成的体育社团管理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体育总会和各级各类体育协会在群众体育活动中的桥梁、纽带和组织作用,逐步实现由现实体育局主办赛事过渡到体育局监管下的各协会自行组织赛事,有步骤地推进各级单项体育协会的实体化进程,形成社会办体育的格局。
——鼓励和支持乡村、社区、公园、广场等地群众自发形成的晨晚练健身站,并纳入社会管理范围。要积极引导在全民健身晨晚练辅导站的基础上创建一批社区群众体育俱乐部,胜利、光明街道办事处先行试点,市体育局将给予政策扶持。
2、加快群众健身场地建设,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参加体育活动。
——加快镇、村体育中心和文体活动站建设。20**年,80%的镇建有体育中心,85%的行政村建有文体活动站。镇级体育中心要达到2500平方米以上,村级文体活动站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
——加快“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北京市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的“全民健身工程”的数量,增加区、镇、村三级投入,科学地进行安排,20**年实现100%的乡镇、行政村、街道和社区委员会建有全民健身工程。
——精心设计和建设一批风格多样、布局合理的群众健身场地和设施,推进体育设施建设与社区建设、环境建设、园林建设相融合。“十一五”时期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北京市政府有关体育设施建设的规定,落实健身场地,保证人均0.3平方米,其场地工程与居住区工程同时规划、同步建设、同期交付使用。“十五”期间居住区体育设施未完成上述标准的,要在“十一五”时期完成建设指标。乡镇、行政村新建广场、公园,要配套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及工业开发区,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满足职工健身需求,创建良好的健身场所。
——逐步改造和不断完善全区中学、小学、幼儿园的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成为北京市教育系统体育设施整体水平一流的典范。加强我区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统筹协调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在确保群众健身安全的情况下,寒暑假、公休日对外开放,使学校设施资源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中发挥更大作用。
3、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广泛深入地向前发展。
——坚持开展我区区每年一次“全民健身宣传周”、两年一次“全民健身体育节”活动。坚持改革创新,突出我区特色,内容丰富多彩,体现参与性。精心组织,年年翻新,成为我区有影响的大型活动之一。
——继续办好已经形成传统、形成品牌的标志性活动。如后沙峪杯春季环城赛、健身双球比赛、地税杯桥牌比赛、空港杯全国门球邀请赛、四年一届的职工运动会和两年一届的残疾人运动会等。
——发挥工、青、妇、社会团体及行业体协、各单项协会等体育社团的作用,组织举办具有各自特点,项目多样,适宜相对人群的体育健身活动,并形成传统赛事。
——乡、镇、局(公司)、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经常开展喜闻乐见、突出健身实效、简便易行、生动活泼的健身活动。要积极举办各种社区间、家庭间的兼健身与竞技为一体的体育联谊、联赛活动,使“体育之家”、“体育社区 ”活动成为实质性、代表性的活动。
——征集、收纳、创编趣味体育项目,策划时代感强、形式多样的趣味运动会,以易于参与、趣味性浓和观赏价值高的赛事组织形式进入社区、乡镇、街道,打造具有我区特色的品牌赛事和项目。
——挖掘、整理、推广民族体育和民俗民间体育项目。如太极(剑、拳、扇)、秧歌、腰鼓、霸王鞭、高跷、旱船、舞幡、踢毽、风筝、抖空竹、舞龙舞狮等。加强对民族、民间体育的推广与研发,使其融于时代,更具生命力,更易于在大众中推广。以国际奥林匹克日或北京申奥成功纪念日为契机,举行一次规模盛大的民族体育、民间民俗体育展示和表演活动,创造我区体育精品。
4、进一步明确并坚持“农村体育的重点在乡镇,青少年体育的重点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