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夯实基础工作,建立经常性工作机制。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 推行优质服务新的运行机制。指导社区积极开展争创“居民自治模范居”的活动,力争200x年4个社区达到区级“居民自治模范居”水平。对已获得“居民自治模范居”的社区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其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对社区计生工作的指导,加强薄弱环节的整改。针对年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尽快扭转工作被动局面。抓好社区计生工作规范的落实。将社区居委会分类划片,计生办人员分片包干、强化指导,规范社区各项基础工作,重点做好育龄群众基础信息摸底及核查工作。开展对计划生育薄弱社区进行帮促的活动。街道根据日常监控、年度目标考核评估结果,对各社区进行逐一的排查核实,对确定的需帮促的薄弱社区,由专人负责进行重点指导、帮促其尽快提高工作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础信息核查。抓好统计工作。继续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工作,动态掌握现居住地人员的信息,积极参加区计生局开展“现居住地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核查月活动”,全面提高现居住地已婚育龄妇女的信息覆盖率、准确率、变更及时率。 着重加强“三地”信息交流和通报制度(即对人户分离的人口,通过户籍地、居住地和生育地相互联系和通报),及时传递各类婚育、孕和节育信息,落实现居地育龄妇女信息收集和统计制度,减少漏统漏管和差错率,提高信息质量。做好无业重点人员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四是建立、完善计生信息反馈渠道,指导社区完善基层计生网络,加强与公安、民政、法院、劳动保障中心等单位的信息交流反馈,提高信息的利用率,及时掌握育龄妇女的动态信息。加强与户籍地、居住地、和生育地的联系和信息交流,确保各类统计信息及时、准确的变更和上报。
五是严格落实重点人员通知书和交接书制度,经常性地对流出人口、下岗、失业、辞职、停薪留职及无业未婚人员等特殊人群进行清理清查,做好跟踪服务。积极指导物业公司落实计生职责,做好与社区的计生信息通报,并协助做好入住已婚育龄人员的计生管理与服务。
六是 继续完善“政府主导、多方保障,协调联动、综合施治,维权关爱、系列服务”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落实相关责任部门的管理责任,形成经常性管理工作机制,随时掌握、变更流入成年育龄妇女的租住以及婚、孕、育、节育措施等信息变动情况。坚持月督查、季巡检,强化对出租房户、市场、路边店等流动人口集中区域的管理与服务 ,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信息网上交流操作程序,落实与流动人口户籍地的联系制度,畅通与户籍地的联系渠道,确保全面完成流动人口各项工作指标。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建立流出人员家庭走访制度及有关信息,做好相应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拓宽流动人口服务渠道,加强对现有加盟单位的管理,扩充加盟单位队伍,提高加盟单位的服务质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活动的知晓率,引导更多的单位自觉为流动人口提供优惠服务,让更多的流动人口从活动中受益。
七、落实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企业的分类管理,分类培训、分类考核,强化对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落实的监督,尤其加大对个体、民营、私营、外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企业对晚婚晚育假、计生手术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以及一次性养老补助奖励等计生奖励政策的督查力度,重点是指导企业落实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对企业有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要引导职工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强化五项工作,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一)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干部业务能力。
以宣传十七大和《意见》为契机,加大对计生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在加强街道计生干部自身政策理论、业务学习的基础上,今年分别举办管区单位、社区计生干部业务培训班,同时利用每月计生例会,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日常管理与服务、管理服务程序和规范等方面进行认真、具体的培训、指导,对社区干部尤其要加大对微机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增强计生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提高计生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倡导人口计生系统创新、务实、诚信、团结和进取五种精神,树立人口计生行业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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