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夯实基础,创新工作思路
1、充实内设机构,发挥物价职能。根据国家发改委令《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价格监测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请示增设了“价格监测中心”和“成本调查队”,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拓宽工作领域,增强了工作效果,体现在,一是充分发挥了价格监测中心的职能。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信息采集,及时分析市场价格动态,报送价格监测信息。全年完成各种价格监测报表的上报44期,粮油肉蛋等主副食品应急监测报表48期,经济作物报表10期,涉农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报表22期,上报成都市物价局月度价格分析5期,撰写都江堰市价格信息11期,都江堰市经济形式分析3期。被成都市价格监测中心采纳3期,完成价格调研文章2篇,被市政府采用1篇。特别是今年面临全社会主要副产品全面上涨的实际情况,我们坚持每天一份价格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强化了市场价格监测,促进社会稳定。在春耕生产用肥的高峰季节,我们切实加强了化肥价格监管工作,严格执行“一县一价”规定,每周五准时向成都市物价局报送我市农资市场价格情况,密切关注农资市场价格,加强对价格走势的分析预测,及时公布农资最高零售限价,保持市场化肥价格的相对稳定,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农业生产顺利发展。二是通过成本调查队的工作,规范了我市价格论证工作。强化了论证工作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先后建立了《价格鉴定专家管理制度》、《涉案物品价格采集管理制度》、《涉案物品鉴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三项制度。通过规范化的制度,提高了认证工作质量。在全年开展的576件涉案物品价格鉴定、356.63万元标的价格鉴定、8件成本监审、9件价格认证、1件车损鉴定工作中,确保了件件真实,符合所有法律法的程序规要求。
2、加强信息发布,服务广大群众。为更好地落实惠民政策,服务群众的生产、生活,针对不同时期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在都江堰市电视台公布了春节期间城镇零售食品价格信息、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春耕生产各类农资产品价格、“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景区门票、宾馆住宿挂牌价格和停车场收费标准等信息。让公众明白消费,参与民主监督,预防价格欺诈。
3、严格依法行政,扎实开展成本监审、价格认证工作。成本监审近年来作为价格部门一项全局性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规范成本监审行为,我们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探索性地制定出《成本监审工作规程(试行)》,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和修改,提高了成本监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我们先后开展了玉堂电厂成本认证、市自来水公司成本认证、彭州龙定电站成本认证及出具监审报告等几项工作。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综合素质
局党组根据新时期对价格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出了加强党总支、支部建设为核心,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推进价格工作的思路。一是在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组织部的领导下,从物价局自身的实际出发,完成了局党总支、机关支部、一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增设了退休党支部。完善了党总支、党支部工作制度,保证了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领导下,完成了全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工作。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出了一批优秀的中层干部,推动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轮训,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和执法水平。今年有30名同志参加了上级组织的价格理论、价格政策法规、价格专业知识的各种培训,提高了全干部职工的理论、政策和执法水平。在执行政策、处理应对紧急事件、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受到省、成都市物价局的一致好评。四是坚持认证工作专业化标准,保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的合法性与科学性、可靠性。我们建立健全了专家库,在鉴定工作中,通过随机抽选,保证专家鉴定的公正性。
二、开拓创新,增强特色工作效果
(一)认真落实惠民、利民、便民政策
1、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物价部门的政策指导下,抓住国家批准成都市为城乡统筹综合试验区和成渝经济加速发展的战略机遇。发挥价格政策作用,为全市经济发展争取政策、积极争取上级价调基金,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今年5月以来,随着全国猪肉市场价格的普遍上涨,我市也出现了由猪肉价格上涨带来的相关副食品价格全面上涨,给全市的低收入家庭的生活造成了影响。我局价格监测中心先后深入城区、乡镇猪肉市场、大型超市,走访低保户家庭,对生猪、猪肉市场零售价格和低保户生活水平状况进行了调查了解,掌握猪肉价格及时供销情况,向成都主要副食品价格调控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及时反映我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状况,努力争取到成都市价调节基金补助37.691万元。对全市城镇7427名低保人员给予每人50元、农村五保对象537名给予每人30元的一次性补助。